今年地方政府將發行債券1.6萬億元,其中1萬億元為“借新還舊”日前,財政部公布《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債券預算管理辦法》,對今年新增發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,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一般債券進行規范。
今年發行地方政府債券,實際上是兩筆賬:一筆賬是發行1萬億元債券,用于置換舊的存量債務;另一筆賬是發行6000億元債券,用于彌補赤字和為公益性項目建設籌資。
這兩塊加起來,今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的規模是1.6萬億元。但其中的1萬億元債券相當于“借新還舊”,只是債務形式變化,債務并沒有增加。發債籌集的資金只能用來還舊債,而不能安排新的花錢項目。
根據審計結果,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的存量債務中,今年到期的債務大約有1.8萬億元。這1萬億元的債券置換額度,占今年到期債務的53.8%。各省的債券置換額度,就是按53.8%的統一比例來測算分配的。債券由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自發自還,發行和償還主體為省級政府。
債券置換,主要是解決兩個問題:一是減輕地方政府負擔。地方政府債券一般是中長期債,融資成本在5%左右,用它來置換短期、高息的銀行貸款等存量債務,地方政府一年可減輕利息負擔400億元至500億元。二是降低債務風險。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,項目大多周期長、見效慢,發行中長期債券可防范資金期限錯配,并將原來五花八門的政府性債務,通過置換來逐步規范政府的舉債行為。
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額度為6000億元,其中5000億元為一般債券,1000億元為專項債券。這6000億元債券屬于新增債務,可以安排新的具體用途。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、結構調整深化、全面推進改革、財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影響,今年收支矛盾更加突出。適當擴大中央和地方財政赤字規模,加大支出力度,可以更好地發揮財稅政策促進穩增長、調結構、促改革的重要作用。
新增的6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務中,一般債券主要用于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,將來主要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;而專項債券投資的公益性項目是有一定收益的,將來可以用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來償還。
同時,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范圍,地方政府債券成為社保基金的穩健投資渠道,并將企業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從10%提至20%。
相對而言,個人購買地方政府債券的吸引力可能沒那么大。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國股市行情火爆,上證綜指更是創出7年來新高。在賺錢效應帶動下,很多個人投資者更愿意把錢投到股市上。再加上目前個人理財渠道增多,不少產品的收益高于債券,都可能造成資金分流,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帶來不利影響。
地方政府債券采用市場化原則發行,1.6萬億元債券發行能不能如期完成,最終還得市場說了算,地方政府應及時披露債券基本信息,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,為投資者投資債券提供全面、準確的參考依據。同時,還要對債券資金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,妥善安排償還資金來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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